课程成绩规范管理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填写规范、录入正确、报送及时,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程成绩登记表填写
1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记录。任课教师须如实填写学生的成绩。任何人不得随意应学生要求修改成绩,不得弄虚作假。如经发现,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2课程成绩比例填写请严格参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管理办法(修订)》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请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务必将平时成绩录入到平时成绩过程化管理模块中。平时成绩过程化管理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中丹合作教学班理论课程成绩按照《关于中丹班理论课程成绩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中的规定,理论课程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不少于总评成绩的50%。
二 网上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录入学生的平时成绩过程化模块中的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总评成绩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2期末缺考、缓考等学生的成绩录入。对于缺考与缓考的学生,如有平时成绩的,必须将平时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缺考的学生请任课教师在录入期末成绩时选择缺考;缓考的学生系统里已设定为缓考状态。
3代课教师、外聘教师的成绩录入如有问题,由开设该课程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解决。
4课程成绩应于课程考试结束后五日内完成在教务系统中的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课程成绩录入关闭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16点整。需丹麦方阅卷的课程成绩录入时间为2月15日至2月20日。
三 成绩单存档要求
各学院应在放假前收齐每门课程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期末总评成绩登记表》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金融学院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自行送校档案室存档。课程成绩登记表上,必须要有任课教师签字和所在教研室的主任签字。
四 其他
对于错录、漏录成绩的老师,自行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课程成绩修改登记表》。更正卷面成绩的,请将试卷复印件作为附件附上;更正平时成绩的,请提供更改平时成绩的相关证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课程成绩修改登记表》须经二级学院领导审核批准,确需更正成绩的,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交至教务处审核。教务处过期不再受理更正或添加成绩事宜。
附件1:课程成绩录入操作流程